各投标 3、招标文件P116,2.4.3地下管线等基础资料的提供未约定。
回复:招标文件无此条款。
4、招标文件P120,6.1.6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支付未做具体约定,建议按通用条款或按湘建建[2017]145号文规定执行。
回复: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5、招标文件P122,10.4.1(3)、(5)……但不计取管理费和利润……(此要求不合理),建议删除。
回复:删除“但不计取管理费和利润”。
- 招标文件P131,18.1工程保险未做约定,建议按通用条款。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7、投标函部分格式P182页目录序号及内容与后附内容序号不一致。目录序号第三项为联合体协议书,后附内容序号三为投标保证金,且没有联合体协议书格式;目录序号第四为投标保证金,后附内容序号四为项目管理机构;目录序号第五为项目管理机构,后附内容序号五为资格审查资料,且后附小序号为(7.1.)(7.2)……与它不一致;目录序号六为拟分包计划表,后附内容序号六为其他,且没有拟人包计划表格式;目录序号七为资格审查资料,后附内容序号为承诺书。
请问内容序号以哪个为主?
回复: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P182页内容编排序号制作投标文件。
8、P21页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的密封仅以招标文件第八章第三部分“技术标部分格式”的专项规定为准(适用于技术标为暗标的情形)。
请问以上所述中是否指投标函正本副本分开包装、商务标的正本副本分开包装;还是投标函正本与商务标正本包装一起、投标函正本与商务标副本包装在一起?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9、招标文件122页说明取费文件使用湘建价[2018]101,153页说使用湘建价〔2016〕160号文, 请问具体使用哪号文件?
回复:请投标人以(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湘建价[2017]165号《关于发布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3)湘建价[2014]113号文件《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
(4)财税[2016]36号文件《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5)湘建价〔2016〕134号文件《关于取消建筑行业劳保基金与增加社会保险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6)湘建价[2019]47号文件《关于调整补充增值税条件下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制作投标文件。
10、招标文件123页说明信息价使用2018年第4期的《衡阳工程造价》,请问清单计价时也采用此信息价吗?
回复:材料价格信息按2019年第1期《衡阳工程造价》发布的预算价结合市场调查价(土方工程综合单价执行蒸政函[2015]143号文)以及项目编制要求。
11、清单文化广场-安装工程里,序号9,清单编码031003013002,清单名称是水表DN100,而项目特征描述却是DN80,请问以哪个为准?
回复:水表按DN100为准。
12、清单文化广场-安装工程里,序号23,清单编码040504009001,清单名称是雨水口,项目特征描没有标明型号规格等,请问是否提供?
回复:按单平箅砖砌雨水井标准做法执行。
13、其他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特此通知。
监督机构:衡阳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