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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国联通辽宁朝阳非管理用车购置购置项目

   日期:2019-04-1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2    
核心提示:比选公告本比选项目为2019年中国联通辽宁朝阳非管理用车采购项目,(采购编号:5ZH19AE0S00001),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 朝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19年中国联通辽宁朝阳非管理用车采购项目,(采购编号:5ZH19AE0S00001),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 朝阳市 ,采购代理机构为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方(以下简称应答方)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为满足公司需要,朝阳 需要再购置生产用车6台。

1.2 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的规模、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1


皮卡车


6辆


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后10日内




1.3 技术要求:详见比选文件技术规范书。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39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应答方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1.5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1人

2. 应答方资格要求

2.1
应答方基本资格要求

2.1.1
本项目要求应答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汽车整车的生产制造”类。

2.1.2
本项目要求应答方满足以下财务要求: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近期对外开具16%增值税专用发票,该专票无"代开"字样)。

2.1.3
本项目要求应答方满足以下信誉要求: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1.4
应答方为外市企业的,须在本地设有派驻机构(提供购房、租房证明),或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本地建立派驻机构;


2.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1.6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2.1.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选同一采购包或者参选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

2.2
严禁被列入中国联通集团公司及辽宁省联通黑名单的供应商(禁入期内)参与本次采购。

2.3
应答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方,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4月19日至2019年4月24日,每日8:30时至17:00时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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