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房·中央公园(一期)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第二次)
招标编号:HNZJC2019-GC(XT)-01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潭房·中央公园(一期)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 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组织);投标人营业执照有效且经营范围涵盖本招标项目服务内容。
3.2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的须提供以下资料:
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B级或B级以上),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式客梯安装、改造、修理B级或B级以上);
3.3 投标人为电梯代理商的须提供以下资料:
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式客梯安装、改造、修理B级或B级以上)和上述“3.2电梯制造商”须具备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B级或B级以上)、授权委托书(包含授权为本项目的唯一代理商参加投标)和代理商的营业执照。
3.4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近三个月(2018年12月-2019年2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18年12月-2019年2月)的缴纳证明。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6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应作废标处理。
3.7 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于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评标时通过“信用湘潭”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情况,对存在相应违法行为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图纸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从2019年4月19日~2019年4月25日17:00 时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