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就2019年度支队劳务派遣协勤人员服装定点供货单位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磋商项目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及项目编号:洛采竞磋-2019-48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投资。预算控制单价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中的预算控制单价表。 四、工期(服务期):服务期一年。 五、磋商项目简要说明: 序号 名称 1 警用夏执勤 2 警用春秋执勤 3 警用冬执勤 4 警用长袖制式衬衣(外长) 5 警用长袖制式衬衣(内衬衣) 6 警用大檐帽 7 警用大檐帽凉帽 8 警用春秋单裤 9 警用冬单裤 10 作训服 11 警用春秋常服 12 警用帽徽 13 警用反光背心 14 警用外腰带 15 警用春秋季反光防护服 16 多功能警用单警装备腰带 其他货物及参数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六、政府采购政策: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支持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 不接受进口产品 七、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同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警用装备类产品或者供应商是2015年以来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的入围企业。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被列入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3、供应商须提供的财务证明材料:①最近一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②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③季报(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④基本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向本代理机构支付,成交供应商无需支付。 九、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4月12日至2019年4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十、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供应商报名同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针对本项目报名的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洛阳市洛龙区大曌国际5号楼1单元3101室购买,磋商文件工本费300元,售出不退。 十一、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启时间:2019年4月24日 9时30分 十二、磋商响应文件开启 十四、采购单位名称、 名 称: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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