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隅桃源东、北侧区域项目已经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备案证(编号:2018-430105-70-03-00034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一共7栋低层住宅,总建筑面积7014.47平方米,7栋均为低层地上3层框架结构,招标金额约23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招标范围为东北侧7栋低层住宅工程分别为A-3#、A-6#、A-9#、A-12#、A-16#、A-19#、A-22#栋全部工程,包含内容为:土方工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电气照明、给排水工程、院内回填土方等(除电视
工程承包范围:
2.4.1.前期部分:承包人完成建设工程现有场地的清理,临时道路的修建,临时围墙(或围挡)及临时设施的搭建,施工水、电管线的安装等开工前的一切工作内容;
2.4.2.土建专业界线范围:以院墙为分界线(不包括院墙及绿化)范围内图纸及目前所有设计变更、招标答疑等除特别说明外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3.机电专业界线范围:供电外墙1.5m范围内设置一个强电手孔井(含手孔井)为界;电缆以室外设置的独立电表箱(柜)开关下端头为界;
2.4.4.给排水专业界线范围:给水以出外墙两米为界;排水以到室外最近的排污井为界。
2.5工 期:22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验收合格。
2.7保修承诺: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要求保修。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叄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
3.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投标时,仅对
3.4.2 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
3.4.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3.4.4省外企业
省内企业
3.5 拟任本次投标的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资格审查办法及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
4.1资格审查方式:基本资格审查。
4.2入围方式:合格入围法,基本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全部入围。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8]64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办法,其中投标报价评审采用附表6(1)。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 投标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具、专业担保公司开具、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拾伍万元。
6.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6.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6.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6.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6.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6.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
6.5投标人采用保函方式(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具)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6.5.1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具保函的,投标人应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
6.5.2保函填写的受益人和投标人的全称,应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
6.5.3保函应格式文本见附件。
6.5.4保函有效期起始时间应为本项目资格审查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有效期90天)。
6.5.5投标人应将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或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
6.5.6投标人和保函开立人对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6.5.7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6.6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基本资格审查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7、报名时间及方式
7.1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9日~2019年4月23日每天9:00-12:00,14:30-17:00时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