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客车生产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能源客车生产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广西汽车集团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新能源客车生产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试验室设计、(研发设备)配套施工及项目管理工程,数量:1项。本项目选择一家设计单位作为总承包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设计、设备采购及配套工程施工整合能力,具有工程设计机械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设计负责人持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并参与过与本项目类似的工业建筑设计工作经历,提供验收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其施工分包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应为广西汽车集团 或SGMW合格建安施工供应商。在人员、经验、资金等方面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投标人须经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对等质量体系认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书的复印件。
3.3 近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 业绩要求:1、投标方在2010年1月至今至少有为三个不同的用户提供的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设备采购或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施工的验收报告、合同首页或合同摘要。以上成功案例设备运转良好,无技术障碍,请提供客户名称及 2、投标方为三个不同的用户提供的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设备采购或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施工项目中,项目单个合同金额在500万(含)以上的业绩,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设备中应包含至少有2套进口设备。 3.5 投标方在中国境内应具备50人规模以上的专业技术团队。为保障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投标方必须提供一份项目团队成员列表及专家支持团队成员名单,总计不少于10位,要求提供技术工程师的姓名、工作年限及负责方向等信息。 3.6投标方必须在中国具备同类项目良好的本地化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 3.7财务要求:近年(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月1日)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8信誉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2015年起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②2015年起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信用中国网站( )在线购买。
4.2 购买招标文件需以在线方式提交报名资料。报名资料需提供以下文件的清晰扫描件:(1)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等);(2)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3 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即可在线支付采购文件费用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具体流程关注 微信公众号即可查看。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5月10日9:30(北京时间),地点为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