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桑区]九江市柴桑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优化布点监测项目政府采购
核心提示:磋商邀请函根据九江市柴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九购2019F000176959)号采购计划,受九江市柴桑区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柴桑区
磋商邀请函
根据九江市柴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九购2019F000176959)号采购计划,受九江市柴桑区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柴桑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优化布点方案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本次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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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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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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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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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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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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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HD-20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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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桑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优化布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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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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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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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7年或2018年财务状况报表或近三个月内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证明及社保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自行查询,并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人需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须提供下列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投标人需提供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以上文件均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原件备查。
四、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七、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
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的,请在开标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竞争性磋商;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采购人
联
系 人: 熊女士18707027580
招标代理机构
详 细 地
联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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