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洮供水二期配套静宁县城乡供水工程 第一标段 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引洮供水二期配套静宁县城乡供水工程第一标段 重新招标项目,已由甘肃省水利厅以甘水规水发〔2018〕360号、〔2018〕345号、〔2018〕346号、〔2018〕436号、〔2018〕76号等文件批复初步设计实施方案,项目建设资金为国家补助、省级及受益市县配套、企业自筹等多种渠道筹集,项目业主 为静宁县引洮供水二期配套工程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海建国际 对该项目的第一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
2.建设地点及规模: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甘肃省引洮供水二期配套静宁县城乡供水工程建设任务是以城乡生活、工业供水为主,兼顾农业灌溉,为促进当地群众脱贫致富和生态环境改善创造条件。配置水量0.43亿m3,建设调蓄水池7座,调蓄总容积290万m3,高位水池17座,总容积1.35万m3,泵站16座,对接干支管24条247.26㎞,农村人饮水厂4座,日处理规模4.02万m3。解决静宁县城及21个乡镇46.3万人的生活、工业、生态及其它用水问题,新增灌溉面积2.24万亩。 引洮供水二期配套静宁县城乡供水工程EPC总承包及监理标于2017年8月完成招标程序并签订合同。静宁县引洮供水二期配套工程EPC总承包内容为:猴儿咀工程、 县城工程、 上赵工程、田堡工程、小岔沟工程。本次招标范围为引洮供水二期配套静宁县城乡供水工程所有工程的水保监理。 3.项目概算:约64万元。 4.质量目标:合格。 5.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引洮供水二期配套静宁县城乡供水工程第一标段 。 6.计划工期: 730日历天 7.标段划分:本工程计划分1个标段。 第一标段 :引洮供水二期配套静宁县城乡供水工程全过程、全方位的水土保持保护监理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内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1.1第一标段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在人员配备、业绩和履约能力等方面有水土保持施工监理的能力;近3年有2项 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水土保持监理资格证书,近3年有2项 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水土保持监理资格证书;派驻现场的所有人员须为本单位注册在职人员 。 3.2 所
有 参 与 本 工 程 的 投 标 人 在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3 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 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 。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3.7近三年在工程建设中因出现重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或在合同履约方面存在严重不良信息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下载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3.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 2.投标人在报名成功后,请于2019年 4 月 20 日0时0分0秒至2019年4 月 24日23时59分59秒,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 5 月 14 日 9时整,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平凉市 二楼第
三 开标室。 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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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