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开封联通电子阅报栏广告项目公开招标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19年开封联通电子阅报栏广告项目,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本项目第一次招标公告后报名投标人数量不足,现进行第二次招标公告,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开封联通电子阅报栏广告,发布时限:6个月,数量:20台。宣传内容:创新业务宣传。项目预算:11.32(万元/不含税)。
媒体规格:
1、左屏:触摸屏,42寸屏;广告画面:图片;时长10秒 (平均1分30秒出现一次)。
2、右屏:非触摸屏,42寸屏;广告画面:视频or图片or图片+视频;时长15秒 (平均3分钟出现一次)。
广告开关机时间:早8点-晚6点,全天200次/台左右。
广告材质:液晶显示。
媒体位置:党政机关11个、市直单位1个、服务窗口3个、医院3个、商超酒店2个,共计20个,发布点位详见附件。
发布时限:按照甲方要求时限完成发布。
画面更换时限:广告发布期间如甲方要求更换画面,接到甲方通知起5日历日内完成画面更换。
1.2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本项目拟定中标人数量为1个,推选1名中标候选人。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资格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备以下条件的可通过资格审查并参与评标:
1、潜在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原件)或由发证单位签章审核,确认无误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原件无误的复印件(含公证书);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服务内容。
2、潜在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能开具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潜在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广告发布媒体的授权书(原件)或其他任何对该媒体拥有发布权的证明文件(原件),发布点位详见附件。
4、潜在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1月1日至今同类服务项目案例合同(原件)。
5、潜在投标人在开封本地设有或承诺中标后10个日历日内设置固定服务机构,配置商务、服务人员,提供7*24小时服务。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7、本次对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限制其投标。
8、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潜在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潜在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潜在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潜在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5.潜在投标人服务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报名时间:2019年4月23日至2019年4月29日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hinaun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