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乡镇污水处理工程专项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沅江市乡镇污水处理工程专项检测已由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沅发改核[2019]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 财政资金,
2.5 试验检测服务期:暂定6个月,以实际工期为准;
2.6 质量要求:满足现行的国家和行业检测技术规范要求;
2.7 招标范围:沅江市乡镇污水处理工程专项检测;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的通知》办理入湘备案手续(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机构证书(资质机构证书中须包括主体结构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资质),并同时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质监局规定附表检测内容为准)且合同履行期内资质有效,提供全部附表,企业经营状况及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上具备相应的能力;
3.3拟任该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4.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3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3投标保证金账户 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已缴纳保证金的用户,可在系统内对应项目(标段)下点击“查询”按钮,查询是否缴纳成功。(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户名须与系统注册用户的户名保持一致否则无法查询)
5.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9年5月 16 日9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