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高新现代城二期项目经衡高新发【2018】117号文件批准建设,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招【2019】5号文件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具体以施工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高新现代城二期项目的监理服务,本次监理招标范围为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2.5标段划分及其他:本项目设一个标段。
2.6监理服务期:本招标项目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见施工合同。
2.7质量等级要求:国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在衡阳市区域内最多不能超过两个(含两个)以上在监项目;
3.4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无在监项目;监理员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且无在监项目;
3.5申请人应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及招标人要求,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监理员2名。各关键岗位人员持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并提供近六个月(2018年10月-2019年3月)的养老保险金缴纳证明资料。
3.6投标企业和总监理工程师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7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包含:1)无骗取中标行为,2)无重大违约行为,3)未发生较大安全质量问题),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项目评标办法按照湘建监督[2018]240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采取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500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需在投标截止前到账,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在衡阳市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9年4月24日至2019年4月28日17时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