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治县2019年第一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黄桑乡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麻阳苗族治县2019年第一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黄桑乡第一标段根据麻阳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2019年第一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黄桑乡项目公开招标的函》、麻政办发(2018)25号文件规定,本项目由(招标人)麻阳苗族自治县黄桑乡负责组织实施,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招标编号:HNCS-HHJS2019001 ;
2.3、建设单个地块400平方米以下不予实施施工复垦,乡镇尽量核查地块替换,最终以竣工测量施工面积结算工程款(详见工程量清单);
2.6、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合格标准(DB431/T876.1-2014)等标准及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9、保修要求:保修期壹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
3.4、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3人(
3.5、拟任施工员须具有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在本公告发布后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
3.6、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需提供2018年11月至2019年4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购买养老保险的证明(并提供网上查询网址及帐号密码,以网上查询为准);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按标段招标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及违法转包。
四.评标办法
4.1 本次招标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在银行进账单用途栏注明是“麻阳苗族自治县2019年第一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黄桑乡第一标段投标保证金”,如果未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保证金开户
开 户 银 行:建行城东支行
投标人在怀化市 网( /)选择“怀化市登录入口”(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请将投标保证金于2019年4 月29日下午17:00 时前以银行到账为准,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投标人已经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才能退还。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怀化市CA窗口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