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食品公司牲猪定点屠宰场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汨罗市食品公司牲猪定点屠宰场工程已由汨招办发【2019】0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
2、建设
3、规 模:项目用地1160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315.6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鲜销大厅、屠宰车间、待宰猪舍、牲猪交易大厅、生产管理用房、冷库、员工食堂、员工宿舍、传达室,并同时做好停车场、围墙、道路、给排水、供用电、绿化消防、通信等配套设施建设。本次招标金额约为738万元。
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进行保修。
7、招标范围:汨罗市食品公司牲猪定点屠宰场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8、标段划分:本项目按一个标段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处于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
4、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质量事故等情况。
5、根据国办发【201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精神,投标人近三年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或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如有发生拖欠行为或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则视其为不合格投标人。
6、本项目严禁围标串标行为,严重打击挂靠资质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上报湖南省建设厅予以重罚,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在案,三年内不得在本市承接任何项目。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140000.00元)。
2、缴纳时间:2019年5月21日上午12时0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