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环保检测及验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
2.2招标编号:0651-19010387 2.3招标范围: 工作范围为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服务,包含本工程及配套新建主变电所、新加三间房车站有关工程的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服务。服务至本工程竣工环保验收完成,并承担过程中所需要的费用。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阶段: 2.3.1负责本工程全线环保措施核查工作,通车前,完成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初稿; 2.3.2负责本工程全线竣工环保验收调查工作;负责出具验收监测方案,并承担监测工作;根据需要提出整改意见,并在完成整改后负责监测服务。 2.3.3负责开展公众意见调查; 2.3.4负责编制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 2.3.5负责组织竣工环保验收会,承担所需要的费用; 2.3.6按国家及内蒙古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取得环保主管部门对相关环境要素的验收合格意见;并取得建设单位组织成立的验收工作组对其他验收内容出具的验收合格意见。 2.3.7其他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2.3.8服务期:合同签订时间起至本线路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止。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2项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或公共建筑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业绩; 3.3投标人需有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具有检测认定资格(即检测报告中能加盖CMA章)。 3.4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24日至2019年4月2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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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