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代维项目-招标公告(标段一)
(招标编号:TC199H2M2-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108代维项目(招标项目编号:TC199H2M2-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标段一估算金额为112.5万元(含税)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标段一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标段一: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运作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2.2.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
2.2.2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的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年04月25日10时00分00秒---2019年04月30日19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5月15日10时3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05月15日10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市塔尔巴哈台南路联通公司四楼圆桌会议室电子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本招标项目为 108代维项目(标段一) ,招标编号: TC199H2M2-1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 对 塔城地区 108项目我公司承建一道线一期、二道线一期托里-裕民段,二道线二期托里-裕民段。建设内容涵盖观瞄、雷达、电子围栏、视频监控、道路卡口、光缆敷设等内容。 1.1.1项目概算: 标段一 估算金额为 112.5万元 (含税) 。 1.1.2质量标准:合格 1.1.3 计划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 1年。 1.1.4技术标准要求:技术要求详见相关施工规范; 1.1.5实施地域: 托里县、裕民县 。 1.2 承包方式 : 包工包料。 1.3 本 标段不划分 份额 。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 详见报价明细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不允许中标人非法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运作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2.2.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 2.2.2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的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2.3.1 本项目要求至少提供一名项目经理。投标人须提供以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缴费周期大于 6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3.2项目经理: 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专业类别须为建筑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专业类别须为建筑工程)或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通信类专业),并且同时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或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其授权的机构)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 2.4.1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 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缺失任何一项视为未提供); 2.4.2投标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文件。 2.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 2.5.1 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其他要求: 2.8.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9)被责令停业的; (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待查) (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1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8 .2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招标人组织的项目的投标,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2.9 未处于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9年 0 4 月 25 日 10 时 00分至2019年 0 4 月 30 日 19 时 00分 。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