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园一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祁东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园一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祁发改招核字【2019】1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银行贷款及自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 建设
2.3 建设规模:拟用地面积233747平方米(350.62亩),总建筑面积136150平方米,主要建设农民工返乡创新创业园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园区及配套金威路、振兴路、给排水、电力、交通、景观、管线综合等附属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约316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采购、土建、设备安装、装修装饰、人防、设备购置及所有附属工程等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总承包(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工程检测、施工等工作)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结算(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2.5工期:自承包合同签订起,从详细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至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共计360日历天 ,其中自承包合同签订起30日历天 之内完成项目工程施工图深化设计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图纸审查(含人防、消防等其它专业施工图审查),园区主体工程 180日历天内完成。
2.6质量要求:
勘察: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设计: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令和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要求保修。其中未注明保修期限的项目保修期为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之日起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包含联合体各方)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具有入湘中介机构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3.2.1勘察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3拟任勘察
3.4拟任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全国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5拟任
3.6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7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具有施工资质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超过3个有相应资质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除符合上述条款外,还须满足以下规定:
3.7.1 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
3.7.2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本招标项目相应专业的资质、关键岗位人员的要求。
3.7.3 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联合体各成员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7.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共同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7.5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7.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8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14.1项要求。
3.9 省内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10 省外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省外施工企业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如省外施工企业所在省市无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的,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真实性证明(须附主管部门综合办公室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