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江大河水文监测 工程 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新发农经【2017】124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自治区财政投资,工程总投资6696万元,本次投资金额251.59万元。项目法人为塔城水文勘测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2.2 招标范围:施工标:哈拉依敏水文站、喇嘛庙水文站建设测验河段基础设施、水位测验设施、流量测验设施及附属设施。
设备标:哈拉依敏水文站、喇嘛庙水文站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施工标和1个设备标实施。
2.4评标方法施工采用随机抽取法,设备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设备标: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原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文仪器设备研发生产 资质,近3年有类似采购安装调试业绩,近3年不涉及各类诉讼案件。并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目设备供应、安装调试及集成能力。
3.2 不接受在“不得参加全疆范围内与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23日至4月27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 “招标公告”栏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11:00,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 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咨询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xj.ce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