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顺县永茂镇卓福村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永顺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通知》永扶领发【2019】1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统筹整合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永顺县水利水电服务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项目总投资约为416.02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新建护岸长893m(其中格宾挡墙175m,雷诺护坡181m、干砌石挡墙179m,桨砌石挡墙358m);新建护岸绿化带1982m;拦水坝1座;河道疏浚清淤770m/6处 ;亲水平台2处;下河踏步8处;人行跳墩3处;人行栈桥1处;路灯50盏;里程碑1块;防守责任碑1块;文化宣传牌19块;水位尺3块。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所包含全部工程内容,划分为一个标段,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2.6 其他要求: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我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适用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
3.5 拟任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6〕91号),凡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受到湖南省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1 投标保证金
3.11.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RMB:8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3.11..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3.11..3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 (未在“标书下载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我要投标”操作的将无法获取保证金虚拟子账户,后果自负。未将投标保证金缴入对应项目或标段的,或将投标保证金缴入总账户的,视为无效,系统故障,另行通知的除外。)
3.11..4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9年5月14日8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3.11..5 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19年4月25日~2019年4月30日18时0分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