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2019年农村公路安保工程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沙县2019年农村公路安保工程设计已由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县发改投[2018]72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本年度项目建设范围为北山镇、春华镇、福临镇、果园镇、安沙镇、高桥镇、路口镇、江背镇、开慧镇等9个乡镇农村公路临沟、临水、临崖、陡坡、弯急、集镇、学校、事故易发路段的设置安全护栏、警示标志牌、桥梁护栏、限载标志、公路桥梁管养标志牌等。本项目仅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增设标志面板、轮廓标及波形护栏,包含因设置以上内容的基础工程等,不包含采用土建手段改善道路主要技术指标。主要建设内容和工程量为标志面板约8242块,轮廓标约12950个,波形护栏约207198m。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6398.9万元。
2.2 招标范围:编制完成项目的交通设施(标志、标牌、防护设施)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
2.3 投资额度:估算总投资约6398.9万元,经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设计预算费用为 135.84 万元。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招标。
2.5 建设
2.6 设计周期:
(1)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
(2)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建设期全过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专业(交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4拟任设计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5.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5.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录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5.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 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暂行)》,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5.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5.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5.6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7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设计单位可于即日起在《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上发布。
6.3 投标人应自行在《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9时00分,
7.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8.1 开标时间:2019年5月 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8.2 开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