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零陵区七里店小学后续附属工程资格审查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州市零陵区七里店小学后续附属工程项目已由永州市零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零发改投 [ 2016 ] 57 号文、零发改许准字[2019 ] 20号核准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省级专项资金,市级学位建设专项资金,区财政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9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对七里店小学的后续附属工程进行招标,包括学校大门、围墙、消防水池、水泵房、校园道路、室外给排水及电气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 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配备5人,即
3.5 拟任本次项目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社保网站下载的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并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账号和密码。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按废标处理:①没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交纳养老保险的;②未提供查询网址、账号和密码或按提供的查询网址和密码无法查询,且经投标人澄清、纠正仍无法查询的;③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事业单位可不提供查询网址及密码,但要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养老保险缴纳明细表及养老保险缴纳发票原件并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事业单位证明原件))。
3.6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需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的证明)。
3.7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办法按照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的通知执行。
4.2 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 9 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 9 家以下(含 9 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 开标前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 推五抽四”,按评审计分从高至低排序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推荐5家合格投标人直接入围(若第五名出现平分时,采用随机抽取的方法确定第五名入围,并列第五名未入围的单位再次参加下一轮随机抽取入围);其他4家入围投标人由招标人从其余的合格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产生。
4.4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评标办法中“ 综合评估法I ”。
6.投标保证金
6.1根据湘建监督〔2018〕244号采用承诺形式。
根据湘建监督〔2018〕244号采用承诺形式,承诺额度:20万,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按法律法规履行投标义务。若投标单位在投标时扰乱招标秩序,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中标单位在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资格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招标人责令补偿,补偿款为20万元。(投标承诺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担保承诺规定的格式或本文件第4页内容提供)。
7.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如通过网络下载,其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售价 6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7.3 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 方式。招标人对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永州市 网( /yzweb/)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4投标人应自行在 永州市 网( /yzweb/) 上下载/获取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9 年5月21日14时30分,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7.1款规定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8.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
8.4 资格审查时,各投标人除提交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外,还须提交,,<<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标管理责任书>>(详见第4页附件2)
9.开标时间
9.1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 2019 年5月21日14时30,开标时间为: 2019 年5月28日14时30分。
9.2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 2019 年5月21日 14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