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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湘江支流陶家河治理工程(嘉禾段)环境监理(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9-04-2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5    
核心提示: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湖南省湘江支流陶家河治理工程(嘉禾段)已由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郴发改批[2017]32号批准建设,由嘉招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湘江支流陶家河治理工程(嘉禾段)已由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郴发改批[2017]32号批准建设,由嘉招备[2019]5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项目概况: 陶家河属湘江二级支流,位于湖南省郴州市西南部,发源于临武县三十六湾,流经临武县、嘉禾县和桂阳县,于桂阳县浩塘乡江口岭注入舂陵江。陶家河全长58.5km(其中陶家河与黄狮江汇合口以上49.3km,以下至舂陵江水长9.2km),流域总面积为602km2。陶家河治理工程上游起点位置为甘溪村上游太平工区(K48+440),下游终点位置为调塘电站拦河坝(K6+130),共42.31km。

本次嘉禾县河道治理工程治理范围为:观音山水库大坝(K13+800)至调塘电站拦河坝(K6+130)7.67km;麻地电站拦河坝(K23+945)至观音山水库库尾(K19+040)4.90km;南力拦河坝(K34+331)至黄沙寺电站拦河坝(K29+313)5.02km,三段共计17.59km。治理措施:观音山水库上游衬砌河道4段5623m,河道疏浚4段4295m,尾砌覆盖7处2.76万m2,尾砌填埋4处13.95万m3;观音山水库下游雷诺护坡3段1439m,钢筋砼挡墙2处121m,砌石挡墙2处410m,砌石挡墙+雷诺护坡3处1777m,拦河坝加固1座。

该河段治理工程等别为V等,观音山水库上游河段设计洪水重现期为20年,观音山水库下游河段设计洪水重现期为10年,堤防工程级别为5级,穿堤建筑物级别和相应的堤防级别相同。

2.4 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总投资约2.2874亿元(最终投资金额以工程结算金额为准),其中环境监理(监测)费为72.62545万元。

2.5 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本项目监理(监测)招标为一个标段;

监理(监测)范围:依据相关法规和《湖南省湘江支流陶家河治理工程(嘉禾段)初步设计报告》环保章节及其批复文件,对湘江支流陶家河治理工程(嘉禾段)进行环境监理(监测);组织建设期环保宣传和培训,指导施工单位落实好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确保环保“三同时”的有效执行,以驻场、旁站或巡查方式实行监理(监测);发挥环境监理(监测)单位在环保技术及环境管理方面的业务优势,搭建环保信息交流平台,建立环保沟通、协调、会商机制;协助建设单位配合好环保部门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环保试生产审查和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制定环境监理(监测)规划及环境监理(监测)实施细则,根据工程建设特点和工程评价区环境状况,评估施工环境影响,指导施工单位完成施工环境保护工作,监督、审查环保措施工作的落实情况,督查施工单位环境工作报告,建立环境监理(监测)档案,做好环境监理(监测)记录和成果资料管理工作。

2.6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止(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或工程保修期满止),工程预计施工工期为 240日历天,工程保修期为 365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环境监理(监测)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环境监理单位证书((以湖南省环境影响评价及监理协会《关于公布湖南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单位的通知》(环评监理协会[2018]007号为依据)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环境保护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环评工程师证书;持有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环境监理《岗位证书》(或环境监理上岗《培训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4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环评工程师证书;持有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环境监理《岗位证书》(或环境监理上岗《培训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拟任监理员持有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环境监理《岗位证书》(或环境监理上岗《培训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5拟任环境监测负责人应具有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环境监测人员技术上岗证,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6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不能满足3.2项要求,可由 2个法人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由一个环境监理单位和环境监测单位组成,联合体牵头人为环境监理单位)。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

3.7.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3.7.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4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3.7.5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分配,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9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19年 4 月26日起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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