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工业园。2.2 主要工程内容:建设1台8MW凝汽汽轮发电机组及与之配套的公辅设施等,详见第五章《技术规格书》。2.3 发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的EPC总包方式。2.4 招标范围:1台8MW凝汽汽轮发电机组及与之配套设施的设计、设备采购(制造)、土建施工、安装调试、热负荷试车及试运行、完成功能考核、人员培训、技术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以及缺陷修复、在质量保证期内的工程质量保证/保修义务全过程的交钥匙工程。2.5 工期要求:本工程合同工期包括建设工期、考核验收期。建设工期为绝对工期11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具备热负荷试车条件的时间;热负荷试车1个月后为考核验收期,考核验收期为3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近1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良好的银行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不曾因自身原因被提起诉讼。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质,3.6 近5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2个已运行的发电负荷10MW及以上蒸汽发电EPC总承包业绩。 3.7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近五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已运行的发电负荷10MW及以上蒸汽发电EPC总承包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合同中未注明项目经理的,需要建设单位出具证明材料)。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4-28至2019-05-06,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 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5-23 09:00:00,地点为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5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