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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州级统筹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9-04-2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2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楚雄彝族自治州商务局的委托,对楚雄州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州级统筹项目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楚雄州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州级统筹项目

1.2项目编号:WH-532300-2019-0011-0101

1.3项目分包情况:本次招标分为包1包2、包3、包4

1.4采购内容

包1:建设全州农产品电商供应链创新基地。采购预算5000000.00元,包含以下内容

(1)楚雄高原特色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集中展示楚雄州9县1市农特和旅游产品,为农特产品和旅游产品及传统品牌企业拓展全网营销渠道。

(2)建设州域电商服务中心。搭建电商主体培育、产销对接、电商服务管理、电商人才培育 “四位一体”服务平台。

(3)楚雄州电商培训创新创业孵化中心。为农村电子商务相关人员提供培训服务,为电商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

包2建设楚雄州农产品物流体系。采购预算3700000.00元,包含以下内容

(1)建设楚雄州农产品仓储物流中心(公共仓)建设全州集公共仓、物流分拣、分拨、配送、信息处理等功能于一体,服务小微电商和快递物流企业的公共性物流中心。

(2)建设农产品城际配送体系。依托城乡高效配送物流服务信息平台,整合社会物流资源,合理规划物流线路,与县级物流分拨中心有效衔接,组织县城与楚雄、县城与县城之间短途配送,成为城乡高效配送的枢纽,构成城乡高效配送体系。

(3)建设楚雄州城乡高效配送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在楚雄州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信息中心建设楚雄州城乡高效配送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包含产品供应链中心、交易中心、监控中心和数据中心四大模块。为用户提供物流信息发布、撮合交易和电子结算平台。

包3建设楚雄州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信息中心。采购预算2400000.00元,包含以下内容

(1)建设全州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开发全州(含10县市子系统)由政策导读、服务机构、集成特色产品等10个板块设有新闻、展会、企业招聘等十几个一级栏目组成全州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开通微信公众号和APP端。

(2)建设全州电子商务信息系统。开发具备全州(10县市子系统)电子商务资讯和数据采集统计分析功能的全州电子商务信息系统。

(3)建设楚雄州电商在线培训系统(电商学院)。建设全州的电子商务培训与知识管理系统(TKS),组织高端人才培训和创业技能大赛。

包4高原特色农业农产品大数据平台。采购预算4900000.00元,包含以下内容:

(1)高原特色农业农产品大数据平台。按照“五统一”(统一规划建设、统一数据格式、统一接口标准、统一追溯平台、统一查询渠道)的要求,建设覆盖10县市的农业农产品大数据、农产品质量保障与追溯管理、电商扶贫数据系统及各县子系统。

(2)楚雄州农产品质量保障与追溯管理体系。开发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平台,应用农产品身份证(追溯标识)管理系统,实现移动APP查询和管理系。

(3)实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推广工程。瞄准目标市场,强化网络营销,塑造“彝州品牌”,深入带动区域重点产品和产业品牌建设,促进产业发展。

(4)实施电子商务精准扶贫示范工程。统筹建设农村电商扶贫管理系统,制定扶贫产品标准和准入制度,建立产品溯源及信用评价体系,设计“彝州扶贫”专用标识,开发产品包装和产品标准,培育扶贫产品品牌。

1.资金来源: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

1.6 建设期限:20191230前。

1.7经营及服务期限:

包1建设全州农产品电商供应链创新基地经营期不少于5年,服务期不少于3年。

包2建设楚雄州农产品物流体系。经营期不少于5年,服务期不少于3年。

包3建设楚雄州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信息中心服务期不少于3年。

包4高原特色农业农产品大数据平台。服务期不少于3年

1.质量要求:一次性通过国家绩效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标准。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本次采购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和中小企业。

2.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联合体。

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

3.3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电子商务服务类相关内容,具有承担项目所要求的专业队伍、经验、设备、资金等能力(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其牵头方应满足该要求)

3.4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满足该要求)。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6联合体的具体要求:

3.6.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

3.6.2组成联合体各方之间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和联合体成员,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满足以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对以上标包同时投标和中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19年5月 21午17:00时分前(北京时间),登录楚雄州 电子服务系统(网

技术支持:北京筑龙信息技术

服务热线:400-961-8998   QQ:2407756645、4009618998(服务内容:文件编制及网上交易技术支持)

云南CA技术支持(数字证书办理):联系人

2019年4月26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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