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税务局车辆购置税自助办税终端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税务局车辆购置税自助办税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BCZ-19040388-190906
标讯区域:中央
行政区域:襄阳市
项目
项目联系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
联系人和
联系
一级预算
三、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湖北省成套 联系人和
联系
四、标讯信息: (一)基本情况 标题: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税务局车辆购置税自助办税终端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品目:触摸式终端设备 行业划分:制造业 预算金额:年度预算13万元 车辆购置税自助办税终端 3台,其他技术要求详见第六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时的当场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采购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需提供所投该产品的有效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提供所投产品型号在 节能产品认证查询结果截图(查询链接: /search/jnqdchaxun.htm)。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4月28日起至2019年5月6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6:30时(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的 】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款项不予退还。若投标人需邮购文件,代办邮寄费另收100元人民币。请先致电项目联系人确认报名意向后,按公告内提供的邮购银行信息将标书费和代办邮寄费一同以单位电汇或转账方式办理汇款。汇款办理后将汇款凭证、上述获取文件须携带资料及快递信息等资料的原件发送快递至项目联系人,收到邮件后2个工作日内工作人员会将招标文件,标书费(含代办邮寄费)发票以顺丰快递方式发出。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等: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5月24日9时30分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 代理商投标需同时提供制造商及代理商双方的数据资料(制造商直接投标的仅需提供制造商数据资料),如果数据资料与声明函不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判定。 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人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 的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 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 3、促进残疾人就业: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声明函的不予折扣。 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人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七)招标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李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