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开平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对 开平市人民法院新审判大楼弱电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904-146083-0037
二、采购项目名称:开平市人民法院新审判大楼弱电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686,186.6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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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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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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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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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审判大楼弱电智能化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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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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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培训及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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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8,686,186.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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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2、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相关证明材料,如履行合同的设备、场地、技术人员等)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纳税证明复印件及社保证明)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以及 (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 投标人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以及 ( )查询结果截图。
(备注:①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资格最终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②已完成报名的投标人请按照招标文件“提示1:广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指南和流程”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工作。③已完成报名的投标人请按照招标文件“提示2:“南方招标与采购网交易平台注册登记指南和流程”进行投标人注册工作。④供应商应密切关注相关政府采购网和 网站上发布的更正(澄清)公告。⑤购买了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4月28日 至 2019年05月06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详细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5月23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李生 |
联系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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