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开区新堤咀完小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经开区新堤咀完小建设项目已由益资发改招核【2019】3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单位自筹。 2.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和国务院279号令及相关工程保修承诺执行 2.7招标范围:包括基础工程(含桩基工程)、房屋主体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强弱电工程、配套工程、消防工程工程和须与主体同时施工的预留预埋工程等,本项目含PC结构深化设计、构件采购及施工。详见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壹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3.4.1联合体投标人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各自的分工和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3.4.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6.3投标保证金账户 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已缴纳保证金的用户,可在系统内对应项目(标段)下点击“查询”按钮,查询是否缴纳成功。(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户名须与系统注册用户的户名保持一致否则无法查询) 6.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9年5月21日9:30时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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