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联调联试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呼公资交字[2019]-工程-公开-0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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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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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联调联试服务项目已经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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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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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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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建设 详见《用户需求书》。本项目的合同估算价298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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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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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单位注册资金要求: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按本招标公告发布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其他要求: 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日期至少具有1项已开通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联调联试(或综合联调、联合调试、动车调试等类似)业绩或联调联试监理服务业绩。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1、 (1)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铁路、地铁设计、施工、监理、咨询或建设管理工作经验; (2) 自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日期至少担任过1项国内城市轨道交通线路联调联试(含综合联调、联合调试、动车调试)或铁路动态检测咨询或管理服务 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方自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具有1项已开通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联调联试(或综合联调、联合调试、动车调试等类似)业绩或联调联试监理服务业绩。 (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各方分工及各自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的投标。 (3)联合体进行投标时注意:必须在同一电脑上,先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然后联合体成员再报名,且投标保证金须从联合体牵头人基本账户打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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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报名表及相关文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