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队LED显示屏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受中国人民解放军32081部队的委托,对某部队LED显示屏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
2. 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3. 招标内容:防辐射LED显示屏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书。 4. 供货、安装期限:合同签订后 30日内完成安装及调试。 5. 采购预算:人民币95万元整。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单位,且为提供本项目货物及服务内容在经营范围之内;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投标人须为原厂商或具有原厂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须具备原厂商出具的授权书、服务承诺函及厂商资格声明),一家原厂商最多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竞标,且原厂商不得与代理商共同参与竞标; (4) 投标人须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叁级及以上保密资格证书”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5) 投标人2016年5月1日至投标日止无违约历史且无不良记录; (6) 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或证明(提供近三个月纳税和社保缴税票据或其它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 (7) 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需提供2016—2017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并加盖公章);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招标文件发售: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 l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l 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则须提供LED显示屏原厂商出具的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l 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同类项目实施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需提供合同首页、采购产品内容/配置页、甲乙双方盖章页); (2)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 购买时间:2019年 4 月 29 日起至2019年 5 月 6 日止,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