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A15公寓等屋面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采购人为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资金为国拨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采购
2.2 项目
2.3 项目编号:ZZ90982GC00030082;
2.4 项目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开工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
2.6 招标范围:A15公寓等屋面改造工程,包括哈工大A11、A15、B06等屋面改造,改造内容为屋面新建光伏设备基础及原有防水层的拆除、恢复等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建设项目
单项工程
单位工程
实施内容
备注
哈尔滨工业大学A15等公寓屋面改造工程
A11公寓屋面改造工程
屋面改造工程
A11公寓屋面光伏设备基础及防水保温工程
施工内容不包含空调系统屋面设备基础范围
A15公寓屋面改造工程
屋面改造工程
A15公寓屋面光伏设备基础及防水保温工程
B06公寓屋面改造工程
屋面改造工程
B06公寓屋面光伏设备基础及防水保温工程
改造范围内报废的给排水及各类管道(不含金属管道)、设备及其他垃圾由投标人负责拆除、清理并外运,涉及学校固定资产物资,拆除到发包人指定位置,因此产生费用不论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是否列项,或项目特征描述中是否载明,都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请投标人充分了解,此项费用不再调整;
2.7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和招标文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8项目预算:3673557.91元人民币;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
3.3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其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工作;
3.5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安类与本工程相适应的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相应的职称证书;
3.6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参加本项目投标人的合法在职人员,须提供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为其连续12个月(2018年5月至今)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缴纳养老保险证明须为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打印的带有条形码的打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
3.7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2016年5月1日-投标登记截止之日),完成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维修改造工程施工业绩,并提供如下佐证材料: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注:复印件封装在技术标内)。招标人有权在开标前对投标人施工业绩进行现场核实,投标人应给予配合。
3.8投标人必须具有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的真实有效的企业审计报告。
3.9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及"信用中国"网址查询为准)。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的投标人。
(2)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须设置技术负责人1人(建安类与本工程相适应的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装施工员(建筑工程工长)1人(具备岗位证书),安装质量员(质量检查员)1人(具备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必须是本公司在职职工,须提供近一年(2018年5月1日至今)养老保险缴费部门出具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须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核查)。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注:如投标人对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有异议,可以在报名期内携带相关的书面材料到 提出异议。
4.资格审查方式
4.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投标报名
5.1
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证书;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5)提供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6)技术负责人的建安类与本工程相适应的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7)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参加本项目投标人的合法在职人员,须提供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为其连续12个月(2018年5月至今)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缴纳养老保险证明须为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打印的带有条形码的打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
8)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提供安装施工员(建筑工程工长)1人、安装质量员(质量检查员)1人岗位证,安全员1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及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本公司为其近一年(2018年5月至今)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部门出具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须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核查);
9)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2016年5月1日-投标登记截止之日),完成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维修改造工程施工业绩佐证材料: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10)投标人应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及"信用中国"网址查询为准),报名时需提供截图;
11)投标人必须具有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的真实有效的企业审计报告。
12)报名时,上述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原件的彩色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参加招投标活动的,投标
5.4报名时同时提交本公告附后的《投标人诚信承诺书》,请投标人认真准备材料,资料不全,报名将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6.2如果报名符合开标条件,招标文件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报名表中所留的邮箱,请自行查阅, 不再另行通知,请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以获取投标资格。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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