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株路株洲段快速化改造项目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洞株路株洲段快速化改造项目已由株洲市《洞株路快速化改造项目建设调度会议纪要》(株府阅[2019]10号文)和株洲云龙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洞株路快速化改造专题会议纪要》(株云龙管阅[2019]5号文)批准建设,已经株洲云龙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株云龙发改[2019]26号),资金来源为地方一般债券和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现已基本落实。项目业主为株洲市云龙发展集团基础设施投资开发 ,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建设规模:洞株路株洲段由云龙大道A段(城市主干路,9.8Km长,43.5m宽,60Km/h,双向六车道)和云龙大道B段(城市主干路,4.2Km长,54m宽,60Km/h,双向八车道)两部分构成,实行快速化改造,项目总投资约87000万元。
2.4 勘察、设计工期:项目总工期 3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及内容:①勘察招标范围为项目规划范围内工程测量、岩土勘察(包括初勘和详勘)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②设计招标范围包括本招标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编制),具体要求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需具有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同时具备下列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企业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企业资质;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企业资质;④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勘察、设计能力;
3.3 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4 应提供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勘察负责人的社保证明(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半年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
3.5 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已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了其企业基本信息;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7本招标工程接受不超过两个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联合体成员中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
3.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勘察设计补偿费
对于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 招标文件的获取、澄清答疑发布
5.1请从2019年 4 月 30 日至2019年 5 月 27 日9时0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