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西城区业务用房联建项目汽车升降机设备采购
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灵台县司法局的委托对“灵台县西城区业务用房联建项目汽车升降机设备”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谈判文件编号:GSYD2019013
二、谈判内容:
采购安装汽车机械升降机1部。 。
三、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2. 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 ;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函 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
5. 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汽车升降机制造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有汽车升降机制造厂家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6. 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料一式贰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五、投标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六、谈判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1.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5月10日15时00分,
2.谈判响应性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户 名: 账 号:6621 1906 9210 2000 10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