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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第十中学新建综合楼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9-05-0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浏阳市第十中学新建综合楼项目 已由 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浏发改投【2018】385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浏阳市第十中学新建综合楼项目 已由   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浏发改投【2018】385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浏阳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4  工程造价: 18204419.59元  

2.5  工期要求: 24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7  保修要求: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80号令)和合同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  

2.8  招标范围: 新建1栋5层(局部1层)的综合楼,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657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250平方米,消防水池320平方米。(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内容为准)  

2.9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11 其它:  特别提示;本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本项目按进度付款,从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40%;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后的第一个年度末后,凭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工程结算资料送审表分期支付合同金额的30%,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第二个年度末(或以后年度)凭浏阳市财政评审中心终审结算报告分期支付剩余合同金额。其中,按终审金额提取3%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期满无工程质量问题1个月内退还(不计息)。在浏阳市财政评审中心出具审计结算报告之前,累计支付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款的 70%。(注明:第一个年度末后是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满一年后。例如:2016年10月31日竣(交)工验收合格,则在2017年11月1日后分期支付合同金额的30%。),请所有意向投标人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慎重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本项目适用此条

3.4企业近/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零个一个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

3.5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5.1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至少配备

3.5.2 拟任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 建筑工程或工民建  专业的  中级 及以上职称;

3.5.4省外企业

省内企业

3.6 拟任本次投标的

3.7 入围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盖章认可)。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 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8]64号 )中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Ⅰ)  ”办法, 其中投标报价评审采用“ 附表6(2)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现金(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 投标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具、专业担保公司开具、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5.2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承诺方式,具体承诺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投标函部分格式第五项。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 年5月 5日起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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