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兴县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工程(一期)项目(采煤塌陷坑治理工程)总承包已由永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招核[2018]37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
2.7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00]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2.8 招标范围:列入本项目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有效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
3.2具有国土资源部核发的地质灾害勘查甲级、地灾灾害设计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部门颁发并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评标办法
4.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详情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5.2 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永兴县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工程(一期)项目(采煤塌陷坑治理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永兴县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工程(一期)项目(采煤塌陷坑治理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7日17时。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5月5日起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