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军民融合科技城项目配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基本资格审查公告
1、招标条件
长沙市开福区军民融合科技城项目配电工程已由开发改备【2018】1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根据负荷分级要求,本工程采用双电源供电。本次申请高压新装,专变配电总容量为13260kVA。拟设置专变中心配电间1座,专变分配电间5座,室外箱变2座。本次项目施工图及后续设计服务设计费及建安工程投资估算约16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长沙市开福区军民融合科技城项目配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施工图设计并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安装以及本项目的用电报装、审批、调试、验收、送电等各环节的一切相关手续和费用及质保期内设备的备品备件、运行、维护和培训服务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本项目要求的所有相关的设备(含备品备件)、主材的采购;
(2)中心配电间和分配电间所有设备即高、低压柜、变压器、直流屏等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室外箱变安装及调试等;
(3)配电间内部母线槽、铜排、联接电缆的敷设安装等;
(4)箱变基础、配电间土建基础、电缆沟砌筑及基础槽钢制安、接地系统施工等;
(5)从中心配至各分配、箱变之间所有土建管网、桥架及内部高压联络电缆敷设等;
(6)包括用电报装、图纸审批、调试、装表计量、工程整体验收(按当地电力局要求)直至送电等各环节的相关手续以及运行、维护和培训服务等所有配套服务内容。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2.5工 期:总工期 180 日历天(含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直至送电等所有环节)。
2.6质量标准:设计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通过电力部门验收合格,竣工后必须能满足长沙市电业局正常供电、送电要求。
2.7保修要求:施工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相关规定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相应的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应满足此要求)。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或其他省级国家能源局监管办公室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和承试均为贰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处于有效期,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此项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
3.3除上述资质外,投标人还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4企业近 3 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额在800万元及以上的配电工程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提供:①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为准)。
3.5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不少于800万元及以上的配电工程设计入围工程业绩。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建设方注明的时间为准)。
3.5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5.1施工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严格执行湘建建〔2015〕57号《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规定标准,即至少应配备施工
3.5.2拟任施工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4省外企业
3.5.5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
3.6 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证,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6)其他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8长沙市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资格审查办法及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
4.1资格审查方式:基本资格审查;
4.2入围方式:“合格入围法”,即通过基本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全部入围。
4.3资格审查人员(投标人)到场核查由招标人进行验证。整个资格审查的过程由行政监委监督。
5、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
本项目评标办法设计部分参照《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号令,2013年修订版)制定;施工部分参照(长住建发[2018]64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Ⅰ)”制定,投标报价采用附表6(2),分别计算报价得分。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承诺方式,承诺应采用规定的格式文本,详见附件。(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递交)
7、报名时间及方式
7.1 报名时间:2019年5月 6 日~2019年5月10日17:00时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