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城乡保障性安居工程公租房(7-11栋)建设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答疑与补充文件
各投标 (6)、发出清单中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中部分清单项目名称和项目特征描述不一致(如7#建筑工程序号15;7#装饰装修序号1至序号6、序号14、序号16,7#安装工程序号3;8#建筑工程序号9、序号12-1711#建筑工程序号9、序号12-17;11#装饰装修工程序号12等等),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以清单为准。
(7)、发出清单中7#装饰装修工程序号9至序号13无项目特征。
答:7#装饰装修工程序号9至序号13项目特征与本项目招标答疑与补充文件同时在邵阳市 网(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恕不另行通知。
(8)、招标文件第139页,备注第2点,本表附后类似项目证明资料复印件及原件,似有不妥,投标函里无法提供原件。
答:投标函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相关原件的复印件,相关原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7开标时要求提交的原件”要求提供。
(9)、招标文件第143页,不良行为记录的发生情况,附有关证明文件和资料复印件,我公司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发生情况,可否只需提供不良行为记录的发生情况查询网址即可 ?
答:招标文件第143页不良行为记录的发生情况表:如公司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发生情况的填写“无”;如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发生情况的,提供不良行为记录的发生情况查询网址和处罚证明材料。
问题4:
(1)、业主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中,每个栋号的安装工程部分都有暂估价,但没有提供暂估价的明细清单,无法报价。请明确。
答:材料暂估价表格与本项目招标答疑与补充文件同时在邵阳市 网(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恕不另行通知。
(2)、9号栋清单文件中,在安装工程清单后面部分为小区配套设施工程清单控制价内容,但在11号栋清单文件的同一位置也有与之完全一致的配套设施工程清单内容,是否重复?请明确。
答:9号栋规模、图纸和11栋一致。清单套用11栋,没有重复。
(3)、8号栋、10号栋清单文件中,安装工程清单两次列表,是否应删除重复部分,请明确。
答:10栋号规模、图纸和8号栋一致。清单套用8栋,没有重复。
(4)、请提供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单位工程的控制价汇总表。
答:详见招标控制价D4。
问题5:招标文件计划工期:270 日历天,计划开工与竣工日期均为2019年,从开标之日算起到2019年12月31日也没有270日历天,请明确开竣工日期,或者技术标编制施工进度时无需考虑开竣工日期,按总工期编制。
答:技术标编制施工进度时无需考虑开竣工日期,按总工期编制。
问题6:由于工程量清单较多,工程量清单电子版是否能提供excel版本。
答:本项目不提供工程量清单(excel版本)电子版。
对新宁县城乡保障性安居工程公租房(7-11栋)建设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内容如下:
本项目招标答疑于2019年05月6日发出,现对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修改为2019年05月21日16时0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