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卷包手包台购置项目已由湖北中烟工业 以鄂烟工董决[2018]25号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100%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中烟工业 武汉卷烟厂,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卷包手包台购置
2.2项目编号:HBT-13190047-190977
2.3招标范围:为显著提升卷包特色班生产现场管理水平,武汉卷烟厂拟采购180套卷包手包台(含配套工作椅),包括全部卷包手包台及配套工作椅的设计、采购、加工、运输、保险、布线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标包号 |
货物名称及规格 |
预计数量 |
计量单位 |
最高不含税限价(单套) |
最高不含税限价(总价) |
中标供应商数量 |
1 |
卷包手包台购置 (含配套工作椅) |
180 |
套 |
4416元 |
794880元 |
1家 |
2.4交货期:合同生效后2个月内完成预计数量货物的生产,具备交货条件,具体安装时间根据招标人要求。
2.5交货
2.6质保期:至少一年,具体以投标人承诺为准。
2.7本项目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按实际下达的订单为准,按照中标单价据实结算。
2.8招标有效期:3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须为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制造商,有相应经营范围(至少包括生产制造仓储物流设备、五金产品、金属制品、工位器具等)、税务登记证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2同类产品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2016年1月1号至今至少具有一项类似货物的供货业绩(类似货物是指仓储物流设备、五金产品、金属制品、工位器具等),须提供合同及至少一张对应发票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包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包投标)。
3.5近3年内进入烟草行业、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以中国烟草总公司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3.6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投标。(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因产品质量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标人及其关联企业通报且在整改期内,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行贿受贿等不良记录,不存在不配合招标人日常工作等各类行为)。(需提供声明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8日至2019年5月1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在 5011室(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5层),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5月30日14时30分,地点为 13号会议室(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5层)。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