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答疑-1
各潜在投标
经研究,对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统一答复如下:
一、关于有关费率及信息价问题的答疑
1、本项目位于郴州市北湖区南湖路133号,投标报价时附加税是否按市区(0.36%)计取?
回复:按市区计取。
2、本项目是否执行湘建价〔2019〕47号文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销项税额税率和材料价格综合税率计费标准的通知?
回复: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3条“投标报价说明”中已明确,按湘建价〔2019〕47号文执行。
3、工程量清单单位工程“路面工程”中表格“H 规费项目计价表”社会保险为3.18%是否错误?
回复:单位工程“H 规费项目计价表”社会保险为3.18%有误,若其他工程量清单中也有类似情况,也按以下统一修改:
关于社会保险费计费标准,本次投标报价按最新发布的湘建价[2019]61号文《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社会保险费计费标准的通知》执行(即社保保险费计费标准按2.84%执行),投标报价时按招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湘建价[2016]160号文标准格式提供报表即可。
若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中有关于社会保险计费要求或文件列示的,均按最新发布的文件计费标准为准。
4、单位工程“室外土石方工程”中第9项清单项目特征“3.含税,管理费8%”,按照湘建价[2016]160号文土石方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上限值为7.31%,若按管理费8%不符合文件要求,是否该项清单企业管理费费率不超上限值7.31%自主报价即可?若不可请明确项目特征“3.含税,管理费8%”的意思?
回复:该项清单项目特征“3.含税,管理费8%”有误,投标时予以删除,若其他工程量清单中也有类似情况的,均统一修改,有关管理费应按相关文件执行。
5、本项目投标报价材料价格按哪一期信息价?
回复:本次投标报价材料价格的信息价,统一按《郴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9年第1期价格执行,并将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3条“投标报价说明”第3.1款中第(9)项“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发布的《郴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信息价”修改为“(9)《郴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9年第1期信息价”。若招标文件其他章节有类似情况,均按此统一修改。
二、关于工程量清单问题的答疑
6、单位工程“3#4#栋装饰工程”中第50项清单子目名称为“墙面、屋面变形缝(暂估)”,请问,暂估是指材料暂估价还是暂定综合单价或是书写错误?
回复:单位工程“3#4#栋装饰工程”中第50项清单子目名称“墙面、屋面变形缝(暂估)”为书写错误,将此子目修改为“墙面、屋面变形缝”,投标人应根据提供的施工图自行报价,其项目特征详见施工图纸,其中变形缝缝宽以平面图中标注的宽度为准。
7、单位工程“5#地下室消防工程”第73项清单子目“报警设备”,名称及特征中提到“单价暂估”,请明确该项清单中“单价暂估”是暂定综合单价或是材料暂估价或是书写错误?
回复:单位工程“5#地下室消防工程”第73项清单子目“报警设备”确定为设备暂估,设备暂估综合单价为43500元/套。实施过程中,“报警设备”的最终品牌及型号需经甲方认可。
8、发布的工程量清单F4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中的暂估材料提供了暂估名称、单位、单价,F1表提供了材料暂估价的合计,因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所考虑的实际情况和所套用的消耗量定额有差异,材料暂估合计金额无法和招标人提供的保持一致,请问投标报价时是否只需保持暂估材料的单价、名称、单位保持一致即可?
回复:投标报价时只需保持暂估材料的单价、名称、单位与招标文件一致即可。
9、单位工程《防火防盗门工程》工程量清单“F.4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一般计税法)”,列明的防火防盗门暂估价格,是材料暂估价,还是包含安装费等内的综合单价,请明确?
回复:单位工程《防火防盗门工程》和单位工程《铝合金门窗工程》中提供的“F.4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一般计税法)”中价格系提供有误,全部删除,《防火防盗门工程》、《铝合金门窗工程》不设暂估材料价格和暂估综合单价,由投标人自行投标报价。
10、工程量清单“F.4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一般计税法) ”表中所列暂估价为含税价还是除税价,如为含税价请明确税率。
回复:除楼梯间靠墙扶手H=0.9、活动外遮阳、外墙涂料、空调栏杆H=0.6m、护窗栏杆H=0.9m、阳台栏杆H=1.1m、室外防护栏杆H=1.1m、石材门窗套、金属门窗套、门联窗外,其余均为除税价,税率按15.93%计取。
三、关于图纸问题的答疑
11、招标范围中包含5#、6#地下车库,请招标人在总平图中标明5#、6#地下车库施工范围。
回复:按5#6#地下车库施工图范围确定。
12、招标范围中包含幼儿园建筑工程,在本次下载的图纸及清单中并无幼儿园部分的资料,请招标人明确招标范围。
回复:招标范围包含幼儿园工程,有关图纸及清单作为本次澄清答疑通知附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13、是否可提供基坑支护平面图?
回复:可提供1#、2#栋基坑支护平面图,有关图纸作为本次澄清答疑通知附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14、请提供现场临水水源的位置及接驳口大小?现场临电电源位置及电容大小?
回复:现场临水水源位置位于1#栋住宅西北角道路旁,接驳口为临时水源DN50水表。
临时电源电源位置为泊富君庭一期1#地下室入口(一期大门北)道路旁,电容大小为800KW。
各投标人可现场踏勘自行详细了解。
四、关于招标文件其他问题的答疑
15、招标文件中总工期为740天,但计算开工时间2019年6月1日,竣工日期2021年6月10日,总工期应为741天,请明确?
回复:招标文件中关于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均不变,总工期计算有误,应修改为741天。将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2.5款“工期要求”、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项、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协议书”四、合同工期等中相应总工期 “740日历日”均修改为“741日历日”。
16、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2项要求每年5月1日后需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若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未及时出台,可否延用2017年度财务报表?
回复: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2项“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规定执行。
17、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7项“安全考评不合格情况”,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考评不合格企业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布的360天内记录为准,现在网上的公告只有2017年度的考评结果,但公布日期是2018年8月15日,可否?
回复:可以。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7项“安全考评不合格情况”规定执行。
18、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6.4项要求提交所有加盖公章后的投标文件扫描版,因商务标书不要求逐页盖章,技术标是暗标,是否只需要提供投标函部分的扫描件?
回复:可以。将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6.4项“投标文件份数”中“投标文件电子档及所有加盖公章后的投标文件电子扫描版1份(存入U盘内,单独密封,开标时与纸质标书一起递交)”的规定,现修改为“投标文件电子档及所有加盖公章后的投标函部分电子扫描版一份(存入U盘内,单独密封,开标时与纸质标书一起递交)”。
19、本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可否只提供电子版?
回复:不能,请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投标文件格式》等规定提供。
20、请问技术标暗标是否为双面打印?A3图纸是否可以单面打印?
回复:技术文件文字部分可以采用双面打印,A3图纸可以单面打印。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部分“技术标部分格式”中第二条“暗标制作要求”。
21、技术标是否可以插入黑白打印的相关方案用的三维图片?
回复:可以。但应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部分“技术标部分格式”中第二条“暗标制作要求”。
22、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部分“技术标部分格式”第二条“暗标制作要求”中第3款要求中图纸部分含有效果图,而第一条“组成内容”不含此部分。请招标人明确是否需要制作效果?
回复:招标人不强制要求提供效果图,是否提供效果图,由投标人自行确定。
23、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中第二条“工程价款”中有关造价文件及信息价与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3条“投标报价说明”不一致,以何为准?
回复: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中第二条“工程价款”中有关造价文件及信息价若与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3条“投标报价说明”不一致的,以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3条“投标报价说明”及本澄清答疑通知中涉及相关内容为准。比如关于信息价应调整为《郴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9年第1期,社会保险费计费标准调整为湘建价[2019]61号文《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社会保险费计费标准的通知》。
2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顺延为2019年5月22日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不变。
招标文件与澄清答疑通知不一致时,以本澄清答疑通知为准。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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