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县殡仪馆整体搬迁工程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乡县殡仪馆整体搬迁工程项目设计由安乡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安发改[2019]23号文,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 主要包括接待(食堂)楼、办公(住宿)楼、殡仪馆(含门楼)、火化车间、骨灰堂等。同时购置火化炉、遗物焚烧炉等设备。并完善项目区内道路及场地硬化、供配电、给排水、绿化及消防等配套设施。
2.4 设计工期:5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设计应满足国家相关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要求。
2.6 招标范围及中标人服务范围:完成本项目设计和规划设计及负责现场施工技术指导,直至配合完成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7标段划分:本项目设计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已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了其企业基本信息(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设计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
3.4 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7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设计费用补偿
对于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5、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