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阿开审服字[2018]22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 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
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4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5月31日,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6、招标控制价:3231146.77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原件或复印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原件)。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原件)(建造师必须是在网上能查询到的该企业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原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投标人出具的未担任其他正在实施项目承诺书为准,承诺书须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按给定格式附在投标文件中)。
3、开标时,授权委托人使用有效的二代身份证通过身份验证系统签到后参与开标会。
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截图,截图时间应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的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招投标活动。
5、投标人提供《 信用承诺函》(按给定格式附在投标文件中)。
6、财务要求: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包括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并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方为有效,审计报告中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原件。(公司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
7、本次投标要求投标企业建立与项目规模相应的项目管理机构,配置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相应人员并提供相应原件;
8、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内登陆“阿拉善 网( .cn)、( .cn)、《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网站》( )上发布。
八、报名
招 标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nm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