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灵昆-阁巷段工程(项目名称)桥梁荷载试验检测(招标项目名称)桥梁荷载(标段名称)试验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省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灵昆-阁巷段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设计〔2014〕5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 ,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桥梁荷载试验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浙江省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灵昆-阁巷段工程路线起于温州市龙湾区,接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黄华至灵昆段推荐线位终点,起点桩号K279+698,从龙湾区灵昆岛向南,经温州机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瑞安跨越飞云江,终点位于阁巷东,顺接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瑞安至苍南(浙闽界)段工程起点,设阁巷枢纽(预留)连接温州绕西南高速公路终点,终点桩号K318+342,路线全长38.644km,设特大桥7座,中小桥1座,互通区主线桥5座,桥梁总长37.936km(其中飞云江跨海特大桥起讫桩号为K313+526~K317+515,全长3989m,桥跨布置为:(35+60+35)+3×45+15×50+(50+110+380+110+50)+19×50+35×30+29+25+(30+40+30)+4×30m,其中非通航孔引桥部分跨径50m、45m、30+40+30m为等截面连续箱梁,跨径35+60+35m为变截面连续箱梁;通航孔主桥部分跨径为50+110+380+110+50m双塔双索面叠合梁斜拉桥。引桥下部结构采用墙式墩、柱式墩,钻孔灌注桩基础;主桥索塔为“A”型塔身,下部结构主塔承台采用哑铃型承台,辅助墩和过渡墩均采用整体式承台。);另设瑞安东互通连接线1条,全长4.892km。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km/h, 整体式路基宽33.5米, 整体式桥梁宽33.0米。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路面标准轴载BZZ-100,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特大桥设计洪水频率为1/300,抗震烈度Ⅵ度,其他技术指标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规定。
2.2 主要结构形式:上部结构有双塔双索面叠合梁、预应力砼组合箱梁、预应力砼小箱梁、预应力砼空心板及连续箱梁等结构形式;下部结构有柱式墩、墙式墩、钻孔灌注桩、单排桩基础等结构形式。
2.3 试验检测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至试验检测工作全部完成并提交所有试验检测报告且通过交工质量评定备案止,暂定150天。
2.4 招标范围:浙江省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灵昆-阁巷段工程主线K279+698~K318+342段,全长38.644km,另设瑞安东互通连接线1条,全长4.892km。招标范围为飞云江特大桥等桥梁的桥梁荷载试验,主要试验检测内容为桥梁静载、动载试验检测,并出具试验检测报告。
2.5 试验检测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本身或内设机构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及以上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工程试验检测等级证书(等级证书中须包含拟承担实体检测项目,允许专业分包的除外);通过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且认证参数中包含拟承担的实体检测项目;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试验检测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本条内容不适用本项目)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9年05月08日至2019年05月14日。
4.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以下简称“ ”)(网
联系 人 :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 3285
传 真: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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