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肃省庆阳市S303线长官路口至正宁至长庆桥二级公路环保完善工程施工已由庆市交发【2019】3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县,建设资金省市补助及宁县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建设规模及标准: 事故应急池330.308m3/11处,C20混凝土导流槽693.06m3/6862m,标志牌19块,声屏障156m/2处。 按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 、《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公路排水设计规范》 标准设计。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6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10月1日 2.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 2.5本次工程施工招标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6质量目标:合格 2.7安全目标:无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投标人近3年 内成功完成过1个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安全生产能力。 3.2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管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 ,其中:项目经理必须为公路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备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证、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3年以上公路施工经历,担任过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必须为公路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3年以上公路施工经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5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 活动的,由评标(评审) 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3.6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出席开标会议时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社保缴纳凭证。招标人将在一、二信封开标前使用电子设备进行身份识别,投标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若身份识别未通过或未准时参加会议按放弃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19年 5月 8 日至2019年 5 月 14 日17时 4.2 方式: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请自行登录庆阳市 网 “投标单位登录窗口”参与网上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3 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如需要纸质版,请自行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注:首次在庆阳市 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须先在庆阳市 网 “投标单位登录”窗口登录如实录入企业信息,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在庆阳市 二楼大厅现场核对后,方可参与投标报名。 。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为2019年 5月 29日15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5 时 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庆阳市 三 楼第 二 开标大厅。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投标保证金 7.1缴纳金额:贰万元整 。 7.2缴纳时间:2019年5 月 27日17 时前 7.3缴纳方式:请各投标 人在完成报名后,登录庆阳市 网 投标单位模块自行查询获取缴款账户户名、账号、
8.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