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地方电力 10KV及以下农网改造升级二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涟源市地方电力 10KV及以下农网改造升级二期工程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能源[2016]84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国家补贴(资金来源),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建设规模:涟源市地方电力 管辖的桥头河、渡头塘与水洞底三个供区内共十四个村及两个社区的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改造10KV主干线路13条共50.5KM;新坪变扩容改造,工程总投资约4750万元。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本次招标范围为涟源市地方电力 10KV及以下农网改造升级二期工程,标段划分为一个标,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5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设计审查和施工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2.7 其他要求: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承装类、承修类叁级及以上、承试类肆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人员;
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拟任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应取得相应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无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员工。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同时单独或在其它联合体中参加本项目投标。
3.5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承包人(除了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之外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单独的名义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的投标;
(2)联合体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4)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4.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采用在《 -中国·涟源市政府门户网》( /Category_2451/Index.aspx)发布,请投标人自行留意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5月29日10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