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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国联通海南海口分公司海甸办公楼玻璃幕墙改建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

   日期:2019-05-0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2019年中国联通海南海口 海甸办公楼玻璃幕墙改建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 本招标项目为2019年中国联通海南海口 海甸办公楼玻璃幕




2019年中国联通海南海口 海甸办公楼玻璃幕墙改建工程

招标公告(第二次)



本招标项目为2019年中国联通海南海口 海甸办公楼玻璃幕墙改建工程(招标编号:ZDA-HN-20190211),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按项目招标。

对海口海甸综合楼玻璃幕墙改造,新建天棚铝单板、新建新型太阳板、高空拆除玻璃幕墙,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1.2 计划工期:80天

1.3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合同

1.4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 1
名。

1.5 本项目设定最高投标限价81.81万元(不含税价)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6 质量要求: 合格

1.7 建设规模:约2605平方米。

1.8 建设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 本项目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2.2.1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

2.2.2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或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含)以上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二级(含)以上;

2.3 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要求:本项目至少配备
2.3.1
2.3.2 其他人员要求:施工员须提供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须提供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本年度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者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标人企业最新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完税证明。

2.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6 其他要求:

2.6.1 投标人须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6.2 根据中国联通集团发布的《关于公布集团公司首批供应商黑名单的通知》以及《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本项目投标。

2.6.3 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内容。

2.6.4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6.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

4.2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2.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05月8日16时00分至2019年05月14日17时30分。

4.2.2 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须首先在“ ”注册成为中国联通供应商才能进行报名操作)。

4.3 招标文件费用

4.3.1 招标文件费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2 购买标书不接受现金,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付款(须由投标人基础账户转出),并备注供应商简称及项目名称,收款方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要求购买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潜在投标人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4.3.3 招标文件费须以银行电汇形式向我司缴纳,缴纳至以下银行账户:

开户名:中达安股份



开户行行号(开户行代码):310581000017

注: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 (新平台)”进行以下操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9时00分。

5.2.2
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 (新平台)”( /PAR_PO_WW/portal/loginForETTP.jhtml)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规定的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无效。

5.2.3
本项目招标在“平台”线上进行,因招标人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的,应在投标截止日前及时联系平台支撑人员解决。(提醒: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投标文件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可重复修改、上传,且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内容为准)。

5.2.4
未按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当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上传、提交等)操作出现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登录 ,并在网上用IPASS进行签名确认开标结果。如对开标情况有异议,请在30分钟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超时确认将视为确认开标结果。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未按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未按本公告指定网站上传投标文件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递交的;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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