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海华电大通发电有限公司脱硫用石灰石粉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青海。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青海华电大通发电有限公司脱硫用石灰石粉采购项目。 2.2 招标范围 2.2.1 数量: 21000吨(1年估算用量,12个月运行期间需连续供货,以实际用量为准)。 2.2.2 质量要求:
乙方提供的石灰石粉必须满足以下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的依据来源: 1)《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DL5000); 2)《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 石灰石/石灰-石膏法 》(HJ/T179-2005 ); 2.3供货时间: 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止。 2.34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19年脱硫用石灰石粉采购】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应具备注册资本金在500万以上的企业。 2.投标人应是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 3.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应具备《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满足本次投标项目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环评验收报告》等相关的合法经营证件(须提供上述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若为经销商,除合法经营资格证件外,必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委托第三方运输机构的,需提供委托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相关合同、运输单位人员车辆有效期内各种证件)及提供相关生产厂家具备满足本次投标项目的行业《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环评验收报告》等相关的合法经营证件(须提供上述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4.投标人需提供由第三方有资质化验机构提供的生产厂家石灰石粉的正式化验报告,要求满足招标方技术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石灰石粉生产、销售石灰石粉2.5万吨以上能力,必须具有从事石灰石粉生产、销售服务(至少1家含脱硫设施的燃煤火力发电机组石灰石粉供应业绩)的供应业绩和证明;并提供石灰石粉运输的方式和运力证明文件。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 6.财务状况:近三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的供货需要,并提供近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 7.在承接类似于本项目的相关业务中,没有出现投标人负主要责任的安全、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没有产生严重后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9.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05-08 13:14到2019-05-13 16:00。 购买标书时间:2019-05-08 13:14到2019-05-13 16:00。 获取方式: 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报名表及相关文件!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kefu@163.com 网址:www.dlztb.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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