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KGSG-ZB-20191285
项目编号:XTJS20190006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潭经开区船形山路(九华大道—沿江北路)道路工程已由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潭经管审〔2017〕5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部。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规 模:本项目道路总长2234.818米,为城市次干道,路幅宽28米,设计速度40km/h;建设道路工程、土石方工程、护坡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照明工程、管线综合等。项目工程造价3688.14万元。
2.4 工期要求:200日历天;在2019年9月1日前完成项目潭州大道-北津学院大门段施工,并满足北津学院水电气供应和排水相关需求,完成一期建设内容,保证津北学院的正常开学。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剩余建设内容,相关管线到位,统筹其他管线工程的建设进度,直至项目建成通车。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6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1 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企业,在处罚期内。
3.6.2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湖南和信用湘潭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投标人应承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3.6.3 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于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评标时通过“信用湘潭”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情况,对存在相应违法行为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Ⅱ”。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转账或者银行保函形式;根据湘建监督〔2018〕244号文规定递交,如未按要求递交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5.2 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的按以下要求递交:
5.2.1 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 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 /zlxz/3480.jhtml)
5.2.2 各
5.2.3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5.3 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方式的按以下要求递交:
5.3.1 投标保函应当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开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具有办理相关业务资格的银行业法人及分支机构。专业担保公司是指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并取得银行一定额度授信的担保机构。
5.3.2 投标保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四、投标保证金)。
5.3.3 投标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9年5月8日~2019年5月14日17时00分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