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赫山区泉交河项目区2019年衡龙桥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采购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赫山区泉交河项目区2019年衡龙桥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采购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已由益水发[2018]11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自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共涉及衡龙桥镇桐梓岭村、衡龙桥村、河图村、八一村、樟树嘴村及槐奇岭村6个行政村。主要包括:小型水利工程、面源污染防治治理、人居环境综合、河道治理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投资规模:总投资约 1162.86万元;本次招标上限值约1096万元。
2.5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达到设计阶段设计标准并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规范要求,验收达到“合格工程”的标准。
2.7 招标范围:该项目的技施设计、施工配合工作及所有主体及临时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单位;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由以上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的能力;
3.4
3.5 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6拟任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及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由不超过2 个独立法人组成,牵头人必须由具备施工资质的一方担任,组成的联合体应满足上述3.1 款至3.8 款要求,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的规定:①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中有关格式;
3.9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6〕91号),凡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受到湖南省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4.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4.3投标保证金账户 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已缴纳保证金的用户,可在系统内对应项目(标段)下点击“查询”按钮,查询是否缴纳成功。(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户名须与系统注册用户的户名保持一致否则无法查询)
4.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9年6月10日9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