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2018年中国联通辽宁朝阳市政务外网新建工程,(比选编号:LN-CY-201904-NC28222019011A),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 朝阳市 ,采购代理机构为深圳市京圳工程咨询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方(以下简称应答方)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1.1.1.项目
1.1.2.项目预估额:21.8万元(不含税)
1.1.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交货
1.1.4.交货 经评审通过初步评审应答方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推荐前二名为本项目第一至第二中选候选人,当出现多个应答方应答报价相同时,按照营业执照注册资金金额由高到低优先确定排名顺序。
(2)如公示期内无异议,则确定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为本项目中选人。
(3)如排名第一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公开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小组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进行采购。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总价21.8万元(不含税),应答方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应答方资格要求
2.1
应答方基本资格要求
2.1.1 本项目要求应答方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1.2 本项目要求应答方满足以下财务要求: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近期对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专票无"代开"字样。
2.1.3 本项目要求应答方满足以下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1.5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代理商应答的,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或唯一的委托销售代理协议。同一品牌产品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应答;同一品牌产品的生产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应答(出现上述两种情况的,则此品牌产品的相关代理商和生产制造商均将被否决应答)。
2.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选同一采购包或者参选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
2.2
其他要求:
2.2.1.应答人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应答人公章及设备制造商的公章,承诺本次扩容可在原系统上(原系统为华为设备)进行,与现有网络设备及网管系统能完全融合;如无法在原系统上实现本项目扩容,则须在15日内免费替换已建平台(包括软硬件设备)。
2.2.2.符合法律法规中的要求以及比选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内容。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方,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5月9日至2019年5月14日,每日8:30时至17:30时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hinaun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