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渭川河下游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浏阳市渭川河下游项目已由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浏发改前期【2019】11号文批准建设。
2.2 建设
2.3 项目概况:浏阳市渭川河项目,起于长兴湖,止于浏阳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河道改造、人工湖、河堤两岸园林绿化、亮化、自行车道、人行道等建设,工程投资约5000万元。
2.4 资金来源:自筹。
2.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 招标范围:包括现场调查、资料收集、测绘、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地勘、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现场跟踪服务、缺陷责任期技术服务等工作。
2.7 时限要求:总设计周期60日历天(15天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审批后30天完成初步设计、概算及评审,初步设计评审会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河道或城市防洪)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3、本项目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9年2月至2019年4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或社保官方网站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红色电子公章的养老保险证明(考虑各地区社保官方网站打印的差异,若人社部门官方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无二维码,有红色公章,且有详细备注可凭校验码和查询流水号进行甄别,但必须附官方查询网址、查询账号和查询密码。),如养老保险证明内不能明确体现所要求的月份,则应补充提供社保官方网站详细查询页面打印件(并在打印件上附查询网址、社保用户名和密码)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且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很多地区人事厅评定的职称证书上无单位名称,则以社保证明来补充证明人员职称注册在单位);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近三年没有丧失商业信誉或因设计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联合体投标的以具备水利行业设计(河道或城市防洪)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其他要求: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所承担的任务分工。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6.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6.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6.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暂行)》,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6.6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7、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请从2019年5月 9 日~2019年5月31日9:00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