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清远 营销VI标识印制及营业厅信息公开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2019年清远 营销VI标识印制及营业厅信息公开制作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项目信息
1.1项目
1.2招标编号:0002200000046615
1.3
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招标方式:框架
1.6项目类别:一类
1.7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1.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9
1.10招标结果有效期: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截止至招标结果有效期:1年。
(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在营业厅(包括24小时营业厅)内摆放宣传物料,包括电价表、宣传横幅、X展架、服务文化展示栏、微笑墙、供电宣传栏及供电形象宣传画、客户经理资料公布、VI标识牌等,提升营业厅体验和业务宣传效果。同时,对供电所信息公开资料进行动态更新维护。2、为提升供电服务满意度,为用电客户提供便民服务,对外宣传企业标志与企业形象,需采购一批营业厅使用的营销VI宣传用品,如 VI标识纸巾、节能环保袋、VI标识雨伞,VI标识电插座与节能灯等宣传用品。3、定期对宣传栏进行维护、维修、新建、更换内容,尽量发挥乡镇村级宣传栏的作用,构筑有效的双向交流平台,拓宽用电客户获取用电信息的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提升供电部门的企业形象 。
2.2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概算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 (综合单 价合计) (万元) | 服务期 | 项目建设单位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保证金 (万元) |
1 | 2019年清远 营销VI标识印制及营业厅信息公开制作项目 | 2019年清远 营销VI标识印制及营业厅信息公开制作项目 | 431.13 | 0.88511 | 1年 | 清远 | 200 | 1 |
注:
1.具体标包划分和招标范围详见标包划分表和报价清单。
2.标的物描述:1.2019年清远 营销VI标识印制及营业厅信息公开制作项目清单V1.xlsx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2 |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广告经营、设计或印制等相关内容,注册资本不低于140万元人民币; |
3 | 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范围内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
4 | 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关于本单位营业执照信息、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变更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打印版)。 |
5 |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 |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
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 技术要求,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
(5)投标人须使用 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部分)》(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4.2. 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标书费采用转账(不收现金、支票)收取;
2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重要提醒: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
银行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