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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采购邮寄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日期:2019-05-0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5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采购邮寄服务项目采购编号:YDZB19DGQY0063公告时间:2019年05月09日采购方式:单一来源资

项目名称:

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采购邮寄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

YDZB19DGQY0063

公告时间:

2019年05月09日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

¥890,000.00元(A包:¥510,000.00元;B包:¥300,000.00元;C包:¥40,000.00元;D包:¥40,000.00元)

采购内容:

A包:认定、鉴定文书邮寄送达服务

B包:医疗工伤待遇业务邮寄服务

C包:社保经办业务邮寄服务

D包:社保基金中心公文业务邮寄服务

报价人资格要求:

(适用A包、B包、C包、D包)

1.报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还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2)地级市分支机构作为报价人参加本项目的,需取得总公司相关授权;

3)2017年以来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报价截止时间前1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报价截止时间前1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项目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以及《拟投入本项目设备情况表》(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八部分报价文件格式);

7)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八部分报价文件格式);

2.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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